地块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为了推动我县“六水共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 建设完善尖峰镇及周边供水基础设施。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乐东县尖峰岭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规划范围
结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划定“三区三线”成果等相关规划,确定本次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0.18公顷。
三、编制缘由
******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当地的饮水困难的状况,拟选址建设尖峰岭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选址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但由于该项目区域尚未编制详细规划,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亟待编制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拟定用地规划条件,以便指导项目的开发建设,我局启动《乐东县尖峰岭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四、用地规划条件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等相关规范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地块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
地块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m) |
建筑系数 (≥%) |
绿地率 (≥%) |
A-01 |
供水用地 |
1301 |
1825 |
0.6 |
15 |
35 |
15 |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12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尖峰路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七、咨询电话:0898-******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