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水库工程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境内的大沙河支流葛家台沟上,坝址距离 S203省道约2.5km,距离阜平县城约16km。工程为阜平县城和阜东新区提供工业和生活用水;供水工程为县城供水。石漕沟水库正常蓄水位382.00m,死水位340.00m,设计洪水位382m,校核洪水位383.09m,水库总库容为2063万m3,调节库容为1827万m3。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下游消能防冲设施、供水工程进水口、生态基流放空进水口等组成。拦河坝坝型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址位于石漕沟村上游0.6KM处。顶总长308.0m,坝顶高程为384.6m,坝顶宽度为10.0m。本标段总投资9.6420亿元。
2.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包件号:FJBF-01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条件 | 备注 |
1 | 废旧活动板房 | - | 平方米 | 1000 | ******有限公司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东漕岭村(原明珠大酒店) |
3.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3.1.质量标准:板房结构设计计算:《冷弯薄壁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板房楼面荷载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钢材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冷弯型钢》(GB/T6725);钢筋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4),《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手工焊接焊条标准:《碳素钢焊条》(GB/5117),《冷弯型钢》(GB/T6725);自动半自动焊接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用焊丝标准:《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构件连接的普通螺栓标准:《六角头螺栓》(GB/T5782),《紧固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丝》(GB/T3089.1)。《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GB/T13350-2008)《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11835-2007)。
3.2.技术要求:彩钢板房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维护。夹层材料为岩棉或玻璃棉根据当地的情况,厂家能做出合理的选择。屋面板,铁皮厚度外0.32mm、内0.26mm。阻燃岩棉板密度≥10kg/m3;玻璃棉密度≥64kg/m3;采用K式标准板,房屋高度≥2.8m;按标准板施工。开间为3.64m×5.46m×2.85m,采用四坡型,屋顶面为红色;骨架设在屋内(网架结构的除外),抗风等级10级。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并提供近两年财务状况相关报表,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中国铁建系统中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6)其他要求: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验收
5.1 验收时间: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验收。
5.2 验收方法:
板房验收:(1)甲方查验乙方提供的原材材质资料;(2)数量验收:①板房面积=外墙边长×外墙边宽×层数,②二楼走廊面积=走廊长度×走廊宽度,③屋檐按实测长、宽计算面积的50%计算(后檐不在计算范围内),④楼梯面积=4.5m2/个,总面积=①+②+③+④。(3)质量验收:详见技术规格书。甲方组织工程部、计划部、安质部、物资部等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钢结构验收:①甲方查验乙方提供的原材材质资料;②料仓、加工棚围挡按照实际完成量(投影面积)计算面积,由技术测量部门共同实地测量,料仓、加工棚顶部按照实际安装完成的展开面积计算,由技术测量部门共同实地测量,甲方组织工程部、计划部、安质部、物资部等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5.3 验收标准:甲方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甲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乙方无异议,若检测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6.结算方式
6.1 结算时间:双方约定每月16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所提供材料为一个结算批次。双方约定每月15日为双方对账日,乙方执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的合规签收单办理对账手续,双方核实无误后,办理批次结算单。
6.2货款的支付时间:办理结算手续之后,待乙方按照甲方财务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于开具之日起10日内交予甲方合同经办人之后三个月之内,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100%。
6.3******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银行收款账户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如有变更,需向甲方开具账户变更通知书,允许变更开户行和账号,不允许变更户名,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付款的,则付款期限顺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报价资料
物资采购询价(报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述财务能力要求资料、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法人投标则不需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质量认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报价文件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合成一个PDF版上传云采平台,未按要求报送报价资料的报价不予采纳。
8.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5年4月21日10时00分至2025年4月24日10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于 2025年4月24日12时00分 前提交报价
9.联系方式
9.1******有限公司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朝
电话:******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东漕岭村(原明珠大酒店)
邮箱:******
9.2采购组织机构:******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
地址:河北省涿州市冠云西路86号
联系人:褚世召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