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计划生育失独家庭
综合保障保险项目(项目编号:0615-******7066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委员会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综合保障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70668
******委员会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综合保障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572万元
最高限价:184.57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一包 | 是 | 184.572 | 184.572 | 人寿保险服务 | ******委员会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综合保障保险,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3.1.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1.3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1.4 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供应商须具备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应至少包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供应商法人企业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人企业的授权书。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登记报名领取。
2.2.网上报名领取:
******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开户行帐号:******************),公对公电汇需备注注明“******70668项目标书款”,个人电汇需备注注明“所代表公司名称+******70668项目标书款”,报名确认时间以电汇到账时间为准,如到账时间超过报名时间期限,则报名不成功。
②将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电汇底单、可编辑形******有限公司邮箱(******)后致电项目负责人,资料发送齐全并经确认后报名成功。未报名成功不具备本项目的参与资格。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7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中学北侧
1.3.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2.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2.3.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3.1.项目联系人:何媛 、王小刚、于鹏
3.2.电话: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