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509GT-******1
一、招标概况
<2024年度咸安区淦河下游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向阳湖等三个镇(场)耕地占补平衡监理服务项目>于 <2025年09月17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09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000> | <******.0000> | <******.0000> | |
质量(如有)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365> | <365> | <365>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罗素梅> | <朱鹏> | <方波>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87> | <******87> | <******76>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11日>至 <2025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3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联系人:<漆女士>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改革局>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59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