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X******
二、合同名称:谈话录音录像设备购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85084-******
四、项目名称:谈话录音录像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公安局(主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青路4300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鹏(男)
地址:南京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2幢1401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智能谈话终端设备
数量: 64.00
单价(元): 14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品牌:安威德
规格型号:AWD-TH2025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网络存储设备
数量: 3.00
单价(元): 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品牌:五舟
规格型号:S520H6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 智能谈话中控设备
数量: 2.00
单价(元): 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品牌:五舟
规格型号:S520H6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