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厂山片区)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E************005
本项目于2025年******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松溪县松源镇红旗街233号
联系人:黄传燊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松溪县城北路77号3楼
联系人:艾启娟
电 话:******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评标办法
1.招标项目名称: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厂山片区)
2.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简易评标法
3.评标参数:投标人数量少于 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随机抽取20家入围。
******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无
四、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 |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暂列金187060元
暂列金额:0元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编号:胡仁涛 、皖************。
相关个人业绩:无
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委员会成员名称:
吕捷 (组长)、伊松江、梁爱英、刘静、黄红征。
八、投标文件雷同情况
无;
九、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建设局
地址:松溪县松源镇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
十、候选人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 日至2025年11月 03日
十一、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 2025年11月03日。
招标人: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