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局栾川县“两所”迁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委员会关于栾川县两所迁建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栾发改投资〔2025〕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7-410324-04-01-52612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栾川公开-2025-11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安局栾川县“两所”迁建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栾川乡,一期建设内容为:看守所、武警中队、拘留所、办案中心综合楼以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其中:看守所包含综合楼、监区、办案用房、生活保障房等。所有建筑均为框架结构,室外配套设施包含道路铺设、绿化市政管网、边坡支护挡墙以及高压迁建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3招标规模:新建看守所10321.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2564.16平方米,监区及办案用房7356.88平方米,生活保障区400.16平方米;新建武警中队2038平方米,办案中心5379.6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2454.72平方米,办案用房2924.96平方米;建设内部道路16515.02平方米,外部道路2491.5平方米,高压线迁线2000米,绿化13278.08平方米,配套土地平整、室外管网、边坡支护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
2.4最高投标限价:******2.65元
2.5计划工期:5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C级及以上数据等级的建设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及链接。以上资料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九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3)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10-17至2025-10-24 24:0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方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11-10 09:35。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安局
地 址:栾川县君山东路与画眉山路交叉口西 70 米
联系人:程警官
电 话:037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系人:宁女士
电 话:0379-******
交易中心: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栾川******建设局
地 址:栾川县长春路
电 话:0379-******
2025-10-17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