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1、******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
2) 工程建设规模:约390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 本次招标投标。只有被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5 年10月10日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等材料的,请于 2025 年10月11日至 2025 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 8 时 00分 至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68000.00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7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10月21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18楼 。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上发布。
9.其他说明: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检测试验项目均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同时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试验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充分考虑项目检测试验费,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项目检测试验费。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
电 话:******
联系人:黄先生
******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
电 话:******
联系人:小李
2025年10月10日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