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邮梦企航公司客户活动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FJZT-2023-10604
2.采购项目内容及项目要求:详见磋商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 2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3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打印件或截图。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地点、方式
4.1购买时间:2022年6月5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9日17时30分。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4.2购买方式:请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本平台仅用于购买标书。
5.磋商文件售价
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6月14日9:00之前提交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胜利南街3999号5楼505会议室(莆田阳光假日大酒店),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7.磋商时间、地点
7.1磋商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
7.2磋商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胜利南街3999号5楼505会议室(莆田阳光假日大酒店)。
8.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8.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与招标网(http//******)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
联系人姓名:蔡小姐
电话:******
******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
联系人姓名:胡小姐
电 话:0594- ******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 350001
电 话: ******
标书发售平台审核人员电话:******
项目联系人:郑琦琳 电子邮件:****** 电话:******
******银行帐号
******有限公司
账号:************127
******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12.特别提示
12.1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2.2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2.3注意后附“磋商项目一览表”规定的服务期限。
******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磋商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主要技术要求 |
活动场次 |
磋商保证金 |
1 |
******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邮梦企航公司客户活动项目 |
详见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
3场 |
3022元 |
预估含税金额 |
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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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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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注:
1、本项目具体结算金额标准以供应商成交后提供的明细清单上的价格为准,并按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费用,但不超过本项目的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