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征地拆迁测绘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征地拆迁测绘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5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5-G3-030085-JGJD(采购计划编号:QXZC2025-G3-00365-001、002、003)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征地拆迁测绘服务
预算金额:1200万元(1分标400万元;2分标400万元;3分标4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1分标400万元;2分标400万元;3分标400万元)
采购需求:
分标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分标基本概况介绍 |
01 |
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征地拆迁测绘服务1分标 |
1 |
项 |
服务区域为长塘镇、南阳镇、伶俐镇、刘圩镇,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
02 |
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征地拆迁测绘服务2分标 |
1 |
项 |
******街道办,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
03 |
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征地拆迁测绘服务3分标 |
1 |
项 |
服务区域为仙葫经济开发区,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
所有分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分标、02分标、03分标:须具备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要投标人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需要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luban/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nn_SHv9nDYMdSC6gIrnpXwkAND5ndTMr3NGt5TILBJnhQo=&utm=web-micro-app-back-front.4ded1295.cPlanInfo.2.c57538b056f711f0919fc50dc33fd217
******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政府采购网) , ******/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项目联系人:徐莉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三层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宾胜全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 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