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生活照料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A
二、项目名称:萧县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生活照料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院内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479900.00元)
评审得分:89.22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生活照料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购买服务内容为中标方向社会福利院供养对象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12名一线护理人员(包括1名管理人员、至少1名医务人员、1名心理咨询师、1名特教老师、1名康复师)。 服务要求: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洗漱、清洁、喂饭、喂奶、换洗尿布、清洗晾晒衣被、看护供养对象、定期院内消毒、日常饮食、离院就医陪护、打扫院内卫生、儿童专业康复治疗、儿童心理治疗、儿童教育等内容。护理员提供服务时间为 24 小时不间断提供护理服务,能够服从院内值班等工作。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采用 1+1+1 的方式,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期满,经业主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签署第二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不续签合同,第三年类同。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敏(组长),王水珍,金兆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 1.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欧陆风情园,******
******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萧县民政局
地 址: 萧县政务大楼B 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萧县欧陆风情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佩霖、高天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