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迁建项目(1号~4号实训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校迁建项目(1号~4号实训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学校,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大埔崎。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536.98平方米,占地面积2973.69平方米。建筑层数均为地上五层,1号******办公室、设备用房、楼梯间、卫生间等。室外配套工程面积约13280平方米,包含室外总体、挡土墙、围墙、绿化、综合管网工程、智能化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学校迁建项目(1号~4号实训楼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本项目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审核价人民币******元(含暂列金人民币******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施工中标价(不含暂列金)×1.62%计取,投标时施工监理服务费报价暂按人民币88.45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6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②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的规定执行。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④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 00:00:00至2025年6月10日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6月10日09: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
6.3.******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免缴保证金形式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西路******集团,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303-305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4号、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