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听证。
电话:0314-6988801
传真:0314-******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局
邮编:06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 | 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罗家沟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淘汰1台2t/h生物质锅炉,新增1台2t/h燃气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
| 施工期 1、废气: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采用帆布遮盖堆存;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 2、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办公区盥洗设施进行处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设备暂存于厂区库房;施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运营期 1、废气:锅炉废气经一体化低氮燃烧处理后由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161-2020)。 2、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后处理后输送至双隆矿业选矿厂进行综合利用;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运营期北、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 4、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
| 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