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5年民生实事“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配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中牟政采公开-2025-06-6 | ******管理局2025年民生实事“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配套项目 | ******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纳税与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资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打印留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
4、异议投诉渠道:
******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中牟县商都大道
联系人:边老师
联系电话:0371-******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