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东部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
发布时间:2025-07-15 09:09:1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泸县东部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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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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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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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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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四川省泸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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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园区架空公共管廊(总长约 4467m,其中主线管廊位于临港大道三段,长约 2198.9m,为四层管廊;支线管廊位于回龙路、桷溪路、兴源路,长约2196.1m,为二、三层管廊,用户管廊 72m。)新建园区排水管道,包括污水等市政管线,
管径 DN100~DN200,总长 1281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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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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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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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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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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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16 00:00至2025-07-1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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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16 00:00至2025-07-1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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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方章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及以上):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印章。 3.所有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材料需有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验证码)。或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所有从业人员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 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一年没有不良记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 5.信用中国近一年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 6.提供服务方案。 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至少下浮40%计取。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8.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以邮箱接收到的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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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柯女士 |
联系电话 |
******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