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陵县工人文化宫项目
2.标段名称:南陵县工人文化宫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修改为: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四、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70万元的建筑装修改造施工业绩。
修改为: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70万元的建筑施工业绩。
3.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70万元的建筑装修改造施工业绩。
修改为: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70万元的建筑施工业绩。
3.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11.1 |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内容和分包的单位的确定须得到业主及监理单位认可。 分包金额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微企业分包参加投标活动。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相应资质,满足相关资 质管理的相关要求。 |
修改为:
1.11.1 |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涉及补强加固,需专业分包),分包内容和分包的单位的确定须得到业主及监理单位认可。 分包金额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微企业分包参加投标活动。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相应资质,满足相关资 质管理的相关要求。 |
3.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3.2.2商务文件评审: 企业业绩荣誉-企业业绩评审标准现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每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3分,满分3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70万元的建筑施工业绩。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项目规模以竣工验收资料体现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单项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2)如类似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业绩,则必须为以联合体牵头的施工单位。(3)近 5 年是指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4. 招标人: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服务中心 4009 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 杜滔
电话:0553-******
******有限公司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方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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