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小区综合楼修缮工程 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XECG******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荔园小区综合楼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竞价邀请公告及施工竞价文件
更正原因:部分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竞价邀请公告:六、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37158.0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施工竞价文件:第一章 竞价须知7-1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形式。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3)保证金退还时间 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以上保证金条款统一更正为:
1、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陆仟捌佰捌拾元人民币(¥6688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帐号:
******银行:建行莆田城厢支行
******有限公司
帐号:************8888
******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银行************银行,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
************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格式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附件。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担保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开展担保保函业务保证人的实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同时应当符合银保监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有关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管理的其他规定(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保险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
③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格式具体详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附件到账证明格式)。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开标时间(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统一更正为:2024年1月10日9点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917号海峡商务中心2号楼23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荔涵中大道1768号3幢2层
联联系方式:游先生******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