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在市广电中心媒介上广告续投,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采购主要内容是在市广电中心媒介上广告投放,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后。估算金额:含税估算金额不超过7万元。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需要向原成交供应商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采购,符合中电信闽〔2019〕88 号文 《关于明确单一来源采购事项适用情形、业务场景和决策依据相关要求的通知》场景(11):由于市场垄断、资源稀缺或资源来源单一等原因,只能通过唯一供应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采购的采购事项(如 租赁办公场所统一配置的物业服务、有特定要求的媒体、广告、
传播、赞助、会展服务合作等)。】
直接采购供应商
【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233】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233】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