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屿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文件以闽农建【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村局,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秀屿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域内;
2.3 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2.5 最高控制价:按工程总投资暂约3300万元×5%=165万元;
2.6 质量标准:成果必须达到省、市规定勘察、设计的要求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7 服务期限:暂按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以建设单位下达单个设计任务后60日历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08:00时至2025年11月7日0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07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 日08:30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3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村局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三楼,邮 编351100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丰美小区十号楼 5层502室,邮 编:35110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 址:******/
联系电话:0512-******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服务中心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6号楼209******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农村局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三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