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3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
注:本更正公告与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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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3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
注:本更正公告与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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