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莆田市分公司2025年无人机机场套装设备及飞行器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T-2025-12197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莆田市分公司2025年无人机机场套装设备及飞行器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5年06月0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年06月04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限公司(******MA347HTEX1)
响应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元):411000.00;含税总价合计(元):464430.00。
无人机机场套装税率:13%;飞行器租赁税率:13%。
到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日历日(含)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产品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44)
响应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元):415200.00;含税总价合计(元):469176.00。
无人机机场套装税率:13%;飞行器租赁税率:13%。
到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6个日历日(含)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产品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响应情况
******有限公司未提供业绩材料,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表“资格评审-业绩要求”条款。
八、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九、公示期: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9日。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张炜炜(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电话:******
联系人:张炜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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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4日
附件: 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