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磁涧镇樱桃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89号-1 | 2025年新安县磁涧镇樱桃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 ******.02 | ******.02 | 是 | ******.02 |
| 2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89号-2 | 2025年新安县磁涧镇樱桃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 | ******.27 | ******.27 | 是 | ******.27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6)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7)包划分:本次磋商共2个包;第一标段:2025年新安县磁涧镇樱桃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第二标段:2025年新安县磁涧镇樱桃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成交后不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无在建承诺函,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