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1394
项目编号: D************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红寺堡区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一标段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25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0 | |
红寺堡区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二标段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25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0 | |
红寺堡区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三标段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20500 | 详见招标文件 | 410000.00 | |
数量合计: | 70500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9月01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8-02 00:00:00 至 2025-08-09 00: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12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8-1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 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 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 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派胜.世茂城42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伍 英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 甜
电话: ******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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