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顾问咨询服务项目变更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PTXECG******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涵江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顾问咨询服务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竞价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部分内容变更
更正后的内容:
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顾问咨询事务包括):
(1)组织开展项目调研、技术商务交流、专家咨询等项目前期工作。
(2)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人建设意愿,针对本项目具体实施要点、难点及目标,编制《涵江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含运作模式、交易结构、政府承诺和保障、确定社会资本的方式等);
(3)根据项目特点和《实施方案》,编制《涵江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经营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合同协议;
(4)协助草拟采购人就本项目的汇报材料、会议材料等;
(5)为采购人就本项目所涉的其他商务、财务、政策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
(6)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交付期限(咨询成果递交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通过政府相关会议决策后10个自然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的《经营权转让协议》。
支付方式(服务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说明 |
1 | 100% | 在项目经营权买受人向采购人支付经营权转让费后7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付款前中标人需向买受人提供等额的税务发票)。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公告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服务合同条款7.4乙方的权利第一点:
按合同约定向项目经营权买受人收取咨询服务报酬
服务合同条款第十一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开始生效。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2025年4月23日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涵江区新涵街商务大楼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振园路58号3楼
联系人: 小林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