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太原市阳曲县大盂镇大泉沟村西(大盂产业新城)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5.10.17 |
附:******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