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姜堰区白米镇高鑫源工业厂房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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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姜堰区白米镇高鑫源工业厂房出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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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06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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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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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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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2025年6月13日0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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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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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白米镇高新技术装备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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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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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7118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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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经营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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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交通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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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等,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未提出疑义的意向承租方均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本项目各个标的要求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负责。 ******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自行依法依规装修并承担一切费用,租赁期满退租的,出租人不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房屋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承租人自行清理掉涉及装修可移动的部分,如未清理,出租人有权对该类物品进行处置。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四、承租期内,承租人不得对资产擅自处置,不得造成安全隐患,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承租人未经财政部门和出租单位擅自转租的,出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资产。 五、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人支付,出租人仅提供水、电接入。 ******居民的投诉和其他影响经营的行为发生,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七、租赁期内承租人的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八、出租方及竞买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竞买人及国企交易平台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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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元/年) |
******.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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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
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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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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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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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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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押金(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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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确认 |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企交易平台缴纳交易服务费。 二、承租方缴纳交易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 三、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国企交易平台备案。 注: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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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
无正当理由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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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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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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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姜堰区国企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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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须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陆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 四、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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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平台有权报相关部门处理。 三、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平台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四、其他特别情况,由平台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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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戴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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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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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姜堰经济开发区上海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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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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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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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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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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