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拟公开选取1家造价评审服务单位,请符合条件、具备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选取1家造价评审服务单位进行2013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G标段等10个零星项目结算造价结算评审,服务期内累计项目评审费用不超过2万元。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项目所述造价评审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真实有效。中标后不允许以分公司的名义对接相关事项; 3. 投标人合理设置办公地点,便于在业主单位委托任务时,可在1小时内到达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文件交接事宜(请投标人附上承诺函); 4. 近三年内有被列为福建省各级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助审机构,并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如所参与助审项目的结算评审报告,且报告中体现投标人为助审单位等)。 5、参与过鼓楼区2013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G标段等10个零星项目(清单详见附件)结算评审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招标; (二)工作要求 1. 中标后1日内确定项目负责人; 2. 清单控制价评审、结算评审需于下达任务后15日内完成初稿评审意见(若送审材料缺失,可在5日内补件,补件时间不计入15日评审时限中); 3. 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结。 三、商务条件 1.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助审证明文件,承诺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需密封并于开标当日现场提交; 2.开标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 ******建设局将组织现场开标。 4.中标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现场进行随机抽球的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四、选定中选人方式: 1.我局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 、伪造相关证书文件等行为的 ,一经查实 ,即取消报名资格; 2.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现场进行随机抽球的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五、服务费支付方式 各项目付款金额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闽价〔2002〕房457号)计算出的咨询费以8折计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 六、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91-******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3号楼706室 邮编:350001 附件:鼓楼区2013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G标段等10个零星项目
******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