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高档牙椅、普通牙椅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受******医院委托,对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高档牙椅、普通牙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PTFJLQ******。
2.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品目号最高限价(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是否属于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
1 |
1-1 |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1套 |
630000 |
****** |
6300 |
是 |
否 |
2 |
2-1 |
高档牙椅 |
2台 |
156000 |
9350 |
是 |
|||
2-2 |
普通牙椅 |
19台 |
779000 |
是 |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本项目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适用。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合同包1、2: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2)特定资格条件:合同包1、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
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经销商且响应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响应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响应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
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
5.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5.1报名时间:2024年 6 月 7 日~2024年 6 月 23 日。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24 日上午08∶ 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6.1供应商无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或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可直接从《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wzx/)上下载磋商文件。
6.2磋商文件售价:0元/本(含电子文档)。
7.地点安排:
7.1开标地点:******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第三开标室)。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第三开标室)。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7.3响应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有限公司)。
8.响应须知:
8.1供应商应通过《莆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8.2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响应文件,未上传网上响应文件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以供存档;磋商小组只对网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响应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评标。
8.3供应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响应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响应文件,并且供应商须带CA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响应。
9.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咨询电话:0594-******。
10.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有限公司(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
11.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wzx/)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供应商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正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响应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2.******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
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备注:请勿将磋商保证金转入此账户 |
开户名: |
******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
******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账 号: |
************5 |
1402 0232 0960 0058 290 |
13.******医院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联系人:陈爱琴
联系方法:0591-******
电子邮箱:******
******医院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7日 2024年6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