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安吉县孝丰镇2025年农民建房测绘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AJKB-CS2025-033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标项 | 采购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金额 |
一 | 安吉县孝丰镇2025年农民建房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 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拟对安吉县孝丰镇范围(第一区块:城东社区、城北社区、横溪坞村、赤坞村、赋石村、竹根前村、新村村、白杨村、夏阳村)内进行农民建房定界放样、基槽验收放样和办理不动产权(竣工验收)测绘。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120宗 | 1300元/宗 | 156000元 |
二 | 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拟对安吉县孝丰镇范围(第二区块:孝丰社区、狮古桥村、潴口溪村、溪南村、横柏村、下汤村、老石坎村、大河村、大竹村)内进行农民建房定界放样、基槽验收放样和办理不动产权(竣工验收)测绘。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110宗 | 1300元/宗 | 143000元 | |
注:1、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金额为299000元(标项一预算金额为156000元,标项二预算金额为143000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各标项的预算金额和预算单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2、服务费按实结算。即服务费=建房定界放样成交单价×实际测绘并验收合格的宗数+基槽验收放样成交单价×实际测绘并验收合格的宗数+办理不动产权(竣工验收)测绘成交单价×实际测绘并验收合格的宗数。 3、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限内每宗房屋须提供2次定界测绘(定界放样和基槽验收放样)及1次办理不动产权(竣工验收)测绘,共计3次。 4、供应商可选择性投任意标项,也可投全部标项,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项;标项一的成交供应商,仍可进入下一标项评审,但不再确定为标项二的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按标项一、二的顺序进行开评标。 5、若本项目标项一、标项二中任何一个标项予以废标或流标。则另一个标项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次参加废标标项重新组织的招标。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3、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子项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芜园西路169号广都嘉园8幢一单元三楼306室,供应商可以现场递交资料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购买采购文件,报名前请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2-******,邮箱:******)。
******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以公对公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账 号:2010 0035 8391 487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各一份);
(3)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供应商具备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子项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报名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人民政府511会议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7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人民政府511会议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磋商保证金:每个标项人民币贰仟元整,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
******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不接受现金、支票)缴入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账 号:2010 0035 8391 487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芜园西路169号广都嘉园8幢一单元三楼306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邮箱:******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孝丰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