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0615-******90605)
一、更正内容:
1.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 条 现变更为:(1)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已按照国******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及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2. 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 3. 原开******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其余内容不变。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街道金华路绿洲2区东侧
联系人:岳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
联系人:郭丽娜、孙小茜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