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 标项一货物预留本标项预算金额的78%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 标项二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9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9室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5-******,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4.联系人:贾女士/夏女士
5.联系电话:0575-******/0575-******
******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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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综合救援队应急救援装备更新项目的征求意见.docx (192.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