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JZSS-202507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S-202507QT-******1 | |||||||||||||||||||||||||||||||||||||||||
1.招标条件 | |||||||||||||||||||||||||||||||||||||||||
************人民政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流域 建设规模: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沟渠生态治理工程、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内容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沟渠生态治理工程、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30 合同估算价:2700.00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本标段招标控制价2538.00万元,为财评预算金额2700.00万元下浮6%。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1.5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起往前推36个月,以完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的水环境治理相关施工业绩(含EPC总承包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以独立身份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方承接方可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的扫描件等相关证明)。3.1.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施工管理机构: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5)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 10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 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10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 ******。(4)本标段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市分局,电话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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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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