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本部大楼及城区支行花卉绿植租摆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本部大楼及城区支行花卉绿植租摆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FJZT-2024-10803
2.采购项目内容及项目要求:详见磋商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声明函及相关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等材料,若与采购人或磋商小组于应答截止日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声明函)。
3.7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声明函):
3.8.1 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8.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8.3供应商或其应答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8.4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8.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4.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地点、方式
4.1购买时间:【2024年06月05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4.2购买方式: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
5.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06月14日09:00之前提交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1133号莆商中心2层随行易交易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7.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7.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00;
7.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1133号莆商中心2层随行易交易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与招标网(http//******)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
联系人姓名:杨小姐
电 话:******
******办公室
联系人姓名:徐小姐
电 话:0594- ******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 350001
项目负责人1:郑琦琳 电子邮件:****** 电话:******
标书购买平台审核人员联系方式:******
******银行帐号
******有限公司
******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08
11.特别提示
11.1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1.2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1.3注意后附“磋商项目一览表”规定的服务期限。
******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5日
磋商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主要技术要求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磋商保证金 |
1 |
******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本部大楼及城区支行花卉绿植租摆服务项目(第二次) |
详见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表1 |
3022元 |
含税合同最高限价 |
19万元 |
|||
保修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
服务期限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
服务地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注:
1、本项目按品目单价进行报价,设单价最高限价。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2、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差旅、食宿、保险(各种税费按国家及福建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策执行)在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磋商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合同价格除按此项目合同的规定外,不能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等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5、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