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2025年度)长城路金融中心智慧停车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城路金融中心智慧停车楼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01-01
2.2建设地点:泰安市。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 172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3.59㎡,建筑密度36.85%,地上容积率0.787,机动车停车位130个。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设计阶段监理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1.55万元(最高费率:1.3%)。
2.9评标办法:本工程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10月2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14时0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有限公司
地******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钱经理
电 话:0538-******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陈金秀、吴潇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陈金秀、吴潇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