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16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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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类型含桥式起重机,其级别为A级,型号/参数包含300T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十年内[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报告)日期为准]同时具备以下业绩:①2台及以上单小车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50T及以上并且跨度23M及以上)的供货业绩;②1台及以上单小车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50T及以上并且跨度23M及以上)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主厂房供货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品目号投标货物主机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被列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7-08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4-07-08 08:30: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电站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E************016 补充通知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电站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编号:E************016)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 本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重新发布)包括招标附图、技术条款、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详见补充通知附件。 二、本《补充通知》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 三、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附件1:技术资料-起重机(重新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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