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永平镇罐石村1、4、6社连通公路通达通畅工程
答疑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垫江县永平镇罐石村1、4、6社连通公路通达通畅工程”项目提疑期间提出的质疑做以下统一回复:
问题1.安全文明费未按文件计取,是否有误。
答:安全生产费计取有误,各潜在供应商按照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渝内字【2016】009号,关于安全生产费计费规则计算报价。根据财评的最高限价,在不变动的情况下,如果调高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工程量的单价相应的下调。所以招标控制总价按照原总价控制,不作变动。
注:本文件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比选文件凡涉及本内容的,均按本公告调整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采 购 人: ******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