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小学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03-00131 ******小学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93376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括蔬菜类、水果类、奶类、肉类、禽蛋类、水产类、干调类、米、面、油杂粮类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6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如有疑问拨打代理公司电话咨询。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小学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马仗房西山坡新开社区 联系方式:伊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93-6号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账号:************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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