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 招标项目编号 | E******46bsthxt | ||||||||||||
标段名称 | 2025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施工监理 | 标段编号 | E******46bsthxty5q002 | ||||||||||||
合同甲方 | 汉滨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 合同乙方 | ******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5年7月14日 | ||||||||||||
合同价款 | 按工程完工结算审定价的1.76%计取 | 合同期限 | 1 | ||||||||||||
其他信息 | 施工监理合同 发包人:汉滨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SBJL—2501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汉滨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人)承担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施工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汉滨区中原镇 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2025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0km²,其中:新建石坎梯田面积8.75hm²,配套坡面截排水沟0.9km,生产道路及排水沟0.92km,浆砌石排水沟135m,50m³水窖2座;梯田田坎整修面积2.855hm²,整修田坎长度606m;新建护地堤工程长度518.07m,灌溉渠道基础修复总长42.26m,混凝土渠道修复长度43m;保土耕作面积135.45hm²;新增水保林34.77hm²,栽植侧柏21730株;新增经济林28.33hm²,栽植苗木5619******居环境整治面积34.12hm²,布设垃圾桶45个;项目中型宣传牌1座,大型宣传牌1座,水土保持宣传条幅15条; 4.工程总投资:******.16元。 5.工程工期:180日历天 (二)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四)监理服务酬金:按工程完工结算审定价的1.76%计取。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二、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文件; 6.监理投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副本各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具体详见附件 |
相关附件: |
中原监理项目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