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居家照料服务 | ******居家照料服务 采购需求数量:1 ******居家照料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报要求 ******服务中心报名并递交资料。 (二)承接购买残疾人服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承接主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残疾人服务所必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4.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服务机构要在昌吉本地有服务网点,提供房屋租用合同、房产证明;拥有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养老护理员、护士、家政服务员(二级技师或以上水平)、心理咨询师等,提供其中不少于1人的社保证明。 6.中标后在昌吉市残联设立拥有智能信息平台的服务指挥中心,并聘用专人值守,负责管理、督导服务人员做好服务。 7.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及电子档; 2.相关证明资料一份: (1)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机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时申领了三证合一的组织仅需提供机构登记证书)。 (2)项目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申报事项的,应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四)项目承接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昌吉市残联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在规定周期内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实施机构应主动接受监督和评估。 | 26.250000 | 2025年07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昌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