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裕昌鞋底生产项目(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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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丙仑村大仑312号
************有限公司裕昌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360万双MD鞋底、360******有限公司裕昌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莆环审秀【2025】3号)。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