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734,8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2、其他主要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书及2025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得2分。证书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不计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电子章为准,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书及2025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得2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电子章为准,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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