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2026年至2028年成品油公路配送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2026年至2028年成品油公路配送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询比。现将本项目采购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1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2026年至2028年成品油公路配送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YG******67
2.3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2.4 项目类别:服务类
******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下辖加油站提供成品油公路配送服务,配送服务包含零配服务及终配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合同。
2.6 采购内容:包括成品油公路配送等相关服务,划分四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区域 | 油站 | 预计含税运费(万元) | 备注 |
一 | 花都区、荔湾区、海珠区 | 龙口、红棉大道、黄沙、九龙 | 260.28 | |
二 | 白云区、从化区、天河区、黄埔区 | 白云、黄村、鳌头、棋杆、长兴、从化南、广氮、沙贝、广清 | 611.62 | |
三 | 番禺区、南沙区 | 番钟东、番钟西、番穗、番石、黄阁、万顷沙 | 435.45 | |
四 | 增城区、越秀区 | 河洞、石新、增溢、朱村、新安、南香山 | 746.07 | 其中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284.80万元,******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461.27万元 |
待定 | 朱村对站1、朱村对站2、补差对站1、补差对站2 | 242.66 | 此为合同期间有可能新增的加油站 | |
合计 | 2296.08 |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合同。
注:
(1)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但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两个标段;
供应商对三个及以上标段进行响应的,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响应报价表》及《成交意愿表》确定成交候选人推荐顺序。如果出现同一供应商在三个及以上标段都排名第一,将按该供应商填报的《成交意愿表》确定为相应前两个成交意愿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已被推荐为2个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同时该供应商自动失去在本次采购中其他标段的成交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的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注:
①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对《成交意愿表》进行明确或所填写的《成交意愿表》优先顺序错误或《成交意愿表》各标段所填写的优先顺序矛盾,致使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优先顺序时,采购人将视该供应商放弃优先选择成交标段的权利******委员会将优先推荐预算金额低的标段为该供应商成交首选。
②每个标段推荐2名******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供应商总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成交候选人;若某一标段满足初步审查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名,则该标段重新组织采购;若本批次所有标段所有满足初步审查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均不足3名,则本批次所有标段重新组织采购。
③若同一标段出现多个供应商总分一致均排名第一,即综合评分相同时,以响应下浮率高的优先;******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供应商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次确定供应商的排序。
(2)若同一供应商在两个标段均成交,可与采购人就该两个标段的服务内容,合并签订一份《成品油公路运输合同》;
(3)由于在采购期间采购人暂未能明确合同期间新增油站所处的行政区域,因此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如有新增油站(如表格标待定所列油站),其配送工作将按其实际所处的地理位置对应的行政区域,直接划分进入相应标段,由该标段成交供应商承接配送,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并根据预估产生的运费(所有新增运费均控制在新增站点预计运费额度即242.66万元内)据实变更所属标段合同的“合同预估含税总价”,该行为不视为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
(4)各标段的运费都为参考数值,具体的运费需根据油站实际需求据实结算;
(5)除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外,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将油品送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如果因未按时将油品送达目的地加油站脱销的,则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毛利损失。由于成交供应商责任原因导致单月负责配送区域加油站脱销累计超过6小时(含6小时)以上,除按油品实际损失的130%扣除部分运费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调整区域负责的油站;
(6)若采购人在本合同期限内设立新的分公司,新的分公司所属区域标段的成交供应商同意以本项目合同所约定的运费标准与采购人及其新设立的分公司共同签订补充协议,并在本项目对应标段合同的预估含税总价范围内据实结算;
(7)供应商响应多个标段的,须按对应标段分别办理响应登记、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文件。
2.7 服务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未满但达到合同总价时自动终止)。
2.8预算金额:人民币2296.08万元(含税),具体详见本章第2.6项。总预算仅为参考运量费用,具体配送运量费用根据采购人实际销量情况进行结算。
2.9最高限价: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下浮率须为固定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浮率范围:0%≤下浮率<100%。
2.10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00%。
2.11 服务地点:详见本章第2.6项及合同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响应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响应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分公司响应的,总公司与属下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如出现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以有总公司授权的为准;如出现同属一家总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递交了同一标段的报价文件,则该总公司所属的全部分支机构递交同一标段的报价文件均做无效响应处理。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个成品油公路运输项目业绩。(提供相关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3类】)。(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3类】)复印件)
3.1.4供应商及其油罐车和司押人员必须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检查标准(2023版)》的要求,并在业务需要时配合办理相关区域的危化品运输通行许可证。(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1.5各标段为采购人提供运力的车辆数量及总运载量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车辆数量最低要求 (台) | 总运载量最低要求 (吨) |
标段一 | 13 | 380 |
标段二 | 24 | 700 |
标段三 | 21 | 620 |
标段四 | 25 | 750 |
备注:车辆证明资料
(1)自有车辆信息一览表。
(2)油罐车产权属供应商自有(即机动车所有人为供应商),不得使用挂靠车辆。【提供行驶证、登记证、交强险复印件。】
(3)自有车辆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运输[3]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含年检时间),且经营范围必须具备运输柴油或轻质燃料油或车用汽油或汽油或危险货物运输,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机动车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提供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网址:******/dlysw/)公示内容网页复印件。】
(4)油罐车满足油库、加油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需求,应在明显位置标记承载油品属性(汽油、柴油);油罐车不得超法定使用年限,不得超规定的车辆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提供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合格证书、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常压罐体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报告、容积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响应供应商声明》作为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之一,此《响应供应商声明》应同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响应供应商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响应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响应登记及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平台网址:******/,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成功办理响应登记后按照平台提示自行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成功办理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登记并购买项目资料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名时,采购人依法有权: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响应供应商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依法重新采购。
(2)若某一标段递交报价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名时,或某一标段满足初步审查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少于3名或没有候选人推荐时均为采购失败,采购人将依法修正采购方案(如需)后重新组织采购。若本批次所有标段所有满足初步审查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均不足3名,则本批次所有标段重新组织采购。
5.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5.1电子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及报价文件开启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询比文件为准。
5.2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报价文件。
5.3报价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1月11日9:30-10:30。逾时解密的报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文件开启结果,响应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文件开启情况。
5.4报价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1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0楼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8.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人:李子元、严梁立、欧宇旻
联系电话:******
8.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响应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公告及询比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采购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如潜在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子元、严梁立、欧宇旻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投诉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9.响应供应商注意事项
9.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响应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9.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询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询比文件来制作电子报价文件。
9.3响应供应商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报价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9.4响应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和解密报价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响应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报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报价文件的,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9.5响应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报价文件,如解密失败,响应供应商可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响应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采购人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9.6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响应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