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NSZ******-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已由******人民政府以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审批文号:江宁政复〔202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私有,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91%;私有:98.0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水务局,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三、四期南侧,吉印大道北侧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的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等工作。项目采用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方式实施。
2.3 计划工期:6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034,255,500.00元
2.5 工程规模:1、污水处理厂厂内工程:新建总规模16.0万m3/d的地面式污水厂一座,土建16.0万m3/d一次建成,设备分两个阶段实施,一阶段设备规模8.0万m3/d,二阶段设备规模8.0万m3/d。主要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再生水回用、除臭工程、污泥处理单元和其它附属建筑物等。此外,主要包括以下构(建)筑物:生产业务用房、门卫、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井、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多模式AAO生化池、回流及剩余污泥泵井(与生化池合建)、二沉池、中间提升泵井及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及反冲洗综合用房、接触消毒池、尾水泵井、鼓风机房、消毒间、加药间和污泥浓缩脱水间、变配电站、除臭装置等。
2、应急池:新建有效容积10000m3 的应急池一座。
3、进厂干管:新建自开发区3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和自开发区4 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管径DN1000~DN1200,总长度约400m。其中:
1)自开发区3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DN1200,L=200m;
2)自开发区4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DN1000,L=200m。
4、尾水管道:新建尾水管道一根,管径DN1600,长度约500m;新建排口,规模16万m3/d。 2.6 工程类型:市政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4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共同组成,项目资本金为20%,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份额占项目资本金部分的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除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外)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其他要求:
(1)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证)。
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施工负责人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证)。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9.5其他说明。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数量不得高于6家。(2)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均需出资。(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在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
(5)CFCA联系方式:******、******66
9.5 其他说明:投标人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如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含分公司),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6)近三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7)符合投标人须知1.4.3及1.4.4要求(提供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0)本项目要求民营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不低于35%,可以是满足民营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要求的几家单位持股之和(联合体投标时股权占比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民营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如下情形之一:1)民营企业,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法人,不包含其他组织。2)外商投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本特许经营要求包括如下情形之一:1)营业执照类型为外国投资者独资的企业(包括外国法人独资、港澳台法人独资等类型);2)外国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但其它投资者中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合计占股不超过外国投资者股权。需提供民营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承诺书及“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公示”******/gspt/查询截图)(如涉及)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11)江宁区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政府出资人代表原则上不得在项目公司中控股。
10. 联系方式
2、应急池:新建有效容积10000m3 的应急池一座。
3、进厂干管:新建自开发区3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和自开发区4 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管径DN1000~DN1200,总长度约400m。其中:
1)自开发区3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DN1200,L=200m;
2)自开发区4号泵站压力污水干管,DN1000,L=200m。
4、尾水管道:新建尾水管道一根,管径DN1600,长度约500m;新建排口,规模16万m3/d。 2.6 工程类型:市政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4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共同组成,项目资本金为20%,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份额占项目资本金部分的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除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外)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其他要求:
(1)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证)。
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施工负责人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证)。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9.5其他说明。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数量不得高于6家。(2)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均需出资。(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在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05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37.00 分 (2)技术标:35.00 分 (3)商务标:25.00 分 (4)其他:3.00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自行提供报价打分算法,如下,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综合水价(不含重置更新费)=使用者付费+运营补贴。 评标基准价算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的取值范围,K2=95%。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于1%扣0.2分,每高1%扣0.3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当综合水价低于1.8元/吨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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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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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 | ||||||||||||||||||||||||||
2.3.3(3)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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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3.3(4) | 其他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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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招标人: | ******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
联系人: | 胡婧 | 联系人: | 亚伟男 |
电话: | ****** |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