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柘荣县东溪、西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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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宅中乡东溪、西溪2条小流域,共涉及宅中乡、黄柏乡、富溪镇、东源乡4个乡镇16个行政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256.2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36.554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综合治理措施面积835.81hm2,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8km。主要建设内容:封禁治理措施791.31hm2,封禁牌 9个;坡耕地治理44.50hm2(反坡梯田),配套修建机耕道路1253m,田间便道452m,排水沟1253m,蓄水池2口,跌水5处,道路绿化0.23hm2,田面绿化2.61hm2,梯壁绿化3.34hm2,边坡绿化0.21hm2;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河长1.8km,包括清淤清障1.8km,新建护岸298m,新建巡查步道459m,新建生产步道298m,新建水保生态园1处,新建过河汀步4处,新建绿化带298m,标志石2座,安全标识牌5个,洪水标杆2根。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退还。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发包价******元(按招标控制价下浮8%,含暂列金71989元、安全生产措施费34750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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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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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组成模板中第五项。 5、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服务中心三楼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宅中乡中福街33号
联系人:彭斌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