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在新院区拟建核医学科大楼内,新增1台PET-CT,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8F用于显像诊断工作;新增131I用于放射诊断、131I用于甲癌、甲亢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院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对报告进行全文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链接。
公示时限:自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4月7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4月18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更多相关信息。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医院
联系人:林虹
联系电话:******
(2)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星魁
联系电话:******
附件链接:******/s/1tOmyTD1YN6g6FiHUW7CeyQ
提取码: 45bk
******医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