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溪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首先感谢各位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和参与,现针对目前收到的所有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提疑,做如下澄清答疑:
事项一:我公司是芦溪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潜在投标人,因公司属于事业单位下属二级企业公司,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公司参与芦溪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投标中提供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且出具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隶属证明可以吗?
回复:如潜在投标人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统一缴纳情形的,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开标前6个月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和上级事业单位与其下属企业的隶属关系证明予以佐证,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本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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