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服务采购
******资源局
电话:0594-******
联系人:赵女士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93号
采购文件及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7万元
本合同采购金额不超过7万元,符合条件的公司按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开展城厢区耕地资源调查摸底,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及历年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一是核查城厢区范围内“二调”以来曾是耕地、但(优化耕地认定标准前)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非耕地的地块,以及现状已“非粮化”的耕地图斑。二是依据耕作层破坏程度、恢复可行性等,划分“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三类处置方式。2025年7月25日前完成城厢区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形成耕地资源调查摸底成果并填写耕地资源调查摸底情况表。
2、合同期限:符合条件的公司按报价最低者中标后,待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与其签订合同,7月25日前完成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
3、服务要求和时间安排
(1)优化耕地认定标准前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非耕地的地块,按照耕作层破坏程度不同等进行摸底与分类统计。一是可直接认定耕地的图斑。耕作层未破坏或轻度破坏易于恢复的,可以按照耕地调查。具体包括四种情形:①二调以来曾为耕地,现未直接利用耕作层,以棚架等方式培植食用菌菇、蔬菜等;②二调以来曾为耕地,现种植中药材,菠萝、火龙果、百香果、蓝莓、玫瑰等浅根系水果及花卉;③三调以来曾为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苗木等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标注“202x 种植用途临时调整”;④三调以来曾为耕地,未耕而自然成林,标注“202x未耕成林”。二是可逐步恢复耕地的图斑。对耕作层轻度破坏、集中连片、具备良好灌溉条件且易于恢复的地块,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按照“恢复一批”方式,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纳入过渡期方案分阶段、分批次在2035年前逐步恢复。
(2)优化耕地认定标准前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耕地,实地已转为林地、园地等非耕地用途的地块,按照形成时期、耕作层破坏程度不同等进行摸底与分类统计。一是三调前形成的“非粮化”图斑。①符合优化后耕地认定标准的,按照“认定一批”方式,仍按耕地调查;②集中连片、具备良好灌溉条件且易于恢复的,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按照“恢复一批”方式,纳入过渡期方案在2035年前逐步恢复。二是三调后形成的“非粮化”图斑。原则上都要按照“恢复一批”方式,纳入过渡期方案在2035年前逐步恢复,经核定确实不适宜恢复的,实事求是从现有耕地中按程序剔除。三是拟退出耕地保护范围的图斑。耕作层严重破坏、基本耕种条件已丧失(含不具备通达条件等)的劣质耕地、撂荒地等,实事求是按照“置换一批”方式退出耕地保护范围,与适宜作为耕地保护的地块置换。
(3)以内业预判为主、外业核查为辅,实事求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以高清遥感影像、二调、三调及年度变更调查矢量数据和相关举证信息为基础,开展图斑内业预判、分类统计。
(4)时间安排。7月25日前完成城厢区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全程工作,形成耕地资源调查摸底成果并填写耕地资源调查摸底情况表等工作内容。
四、企业资质要求
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测绘并取得相应资质。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五、报价企业需提供材料和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原件盖章)。
4、项目联系人、电话。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以上材料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处注明参加询价项目名称。
7、以上资料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实)视作废标。
六、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7日。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10:00。
3、开标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93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合同与履约要求
1、最低价中标的成交单位应在收到项目成交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与本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弃权。
2、成交单位不得再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违者本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3、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受邀单位涉嫌串标、围标等损害本单位利益的事件,本单位有权取消其资格。
八、付款条件:
招标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按工作量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资源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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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资源局
电话:0594-******
联系人:赵女士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93号
采购文件及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7万元
本合同采购金额不超过7万元,符合条件的公司按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开展城厢区耕地资源调查摸底,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及历年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一是核查城厢区范围内“二调”以来曾是耕地、但(优化耕地认定标准前)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非耕地的地块,以及现状已“非粮化”的耕地图斑。二是依据耕作层破坏程度、恢复可行性等,划分“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三类处置方式。2025年7月25日前完成城厢区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形成耕地资源调查摸底成果并填写耕地资源调查摸底情况表。
2、合同期限:符合条件的公司按报价最低者中标后,待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与其签订合同,7月25日前完成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
3、服务要求和时间安排
(1)优化耕地认定标准前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非耕地的地块,按照耕作层破坏程度不同等进行摸底与分类统计。一是可直接认定耕地的图斑。耕作层未破坏或轻度破坏易于恢复的,可以按照耕地调查。具体包括四种情形:①二调以来曾为耕地,现未直接利用耕作层,以棚架等方式培植食用菌菇、蔬菜等;②二调以来曾为耕地,现种植中药材,菠萝、火龙果、百香果、蓝莓、玫瑰等浅根系水果及花卉;③三调以来曾为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苗木等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标注“202x 种植用途临时调整”;④三调以来曾为耕地,未耕而自然成林,标注“202x未耕成林”。二是可逐步恢复耕地的图斑。对耕作层轻度破坏、集中连片、具备良好灌溉条件且易于恢复的地块,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按照“恢复一批”方式,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纳入过渡期方案分阶段、分批次在2035年前逐步恢复。
(2)优化耕地认定标准前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耕地,实地已转为林地、园地等非耕地用途的地块,按照形成时期、耕作层破坏程度不同等进行摸底与分类统计。一是三调前形成的“非粮化”图斑。①符合优化后耕地认定标准的,按照“认定一批”方式,仍按耕地调查;②集中连片、具备良好灌溉条件且易于恢复的,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按照“恢复一批”方式,纳入过渡期方案在2035年前逐步恢复。二是三调后形成的“非粮化”图斑。原则上都要按照“恢复一批”方式,纳入过渡期方案在2035年前逐步恢复,经核定确实不适宜恢复的,实事求是从现有耕地中按程序剔除。三是拟退出耕地保护范围的图斑。耕作层严重破坏、基本耕种条件已丧失(含不具备通达条件等)的劣质耕地、撂荒地等,实事求是按照“置换一批”方式退出耕地保护范围,与适宜作为耕地保护的地块置换。
(3)以内业预判为主、外业核查为辅,实事求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以高清遥感影像、二调、三调及年度变更调查矢量数据和相关举证信息为基础,开展图斑内业预判、分类统计。
(4)时间安排。7月25日前完成城厢区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全程工作,形成耕地资源调查摸底成果并填写耕地资源调查摸底情况表等工作内容。
四、企业资质要求
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测绘并取得相应资质。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五、报价企业需提供材料和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原件盖章)。
4、项目联系人、电话。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以上材料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处注明参加询价项目名称。
7、以上资料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实)视作废标。
六、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7日。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10:00。
3、开标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93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合同与履约要求
1、最低价中标的成交单位应在收到项目成交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与本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弃权。
2、成交单位不得再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违者本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3、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受邀单位涉嫌串标、围标等损害本单位利益的事件,本单位有权取消其资格。
八、付款条件:
招标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按工作量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资源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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