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新县镇白云村桃源书院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涵江区新县镇白云村桃源书院修缮工程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涵江区新县镇白云村;
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约94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说明);
4)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不低于文化厅或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含)以上施工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23年 4 月 18 日至2023年 4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 时 00分至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有限公司领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28 日10时00。
2) 提交地点为: ******人民政府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发布招标公告。
9. 本项目为纸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电话:******
联系人:王女士
******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电 话:******
联系人: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