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楚怡)一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5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5]00006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楚怡)一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条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o最低评标价法
更正为:
6、评标方法:o综合评分法t最低评标价法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t 综合评分法 t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更正为: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t最低评标价法 t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第5.4(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②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③两型产品: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所投两型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商务、技术和价格分,分别给予:商务 4%、技术 4 %、价格 4 %的加分。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 |
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款,下同) × (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 ÷总报价) 。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 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 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 (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 ÷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
第6.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更正为:
第5.4(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 %。 ②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 ③两型产品: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所投两型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商务 /%、技术 / %、价格 / %的加分。 |
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款,下同) × (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 ÷总报价) 。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 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 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 (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 ÷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
第6.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中标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将上述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变更为: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中标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将上述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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