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3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的批复》(莆农综〔2021〕2号)等文件要求,新县镇实施的涵江区新县镇泗洋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结算,经研究,拟拨付该项目第四期工程款50.3529万元(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无异议,将按照有关规定下拨。
监督电话:0594-******58961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农村局
2024年11月29日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无异议,将按照有关规定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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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表: | ||||||||
涵江区新县镇泗洋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建设面积(亩) | 计划总投资 (万元) | 单位名称 | 合同价 (万元) | 工程结算价 (万元) | 已拨付资金 (万元) | 本次拟拨付资金(万元) | 备注 |
涵江区新县镇泗洋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847 | 455.52 | ******有限公司 | 316.7579 | 311.6028 | 251.9018 | 50.3529 | 按结算价97% 拨付工程款 |